据沈阳发布消息,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按照《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卫函字【2011】556号)的要求,对全市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和大型商场(超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分为A级、B级、C级和不予评级,A级单位卫生状况为优秀,B级单位卫生状况为良好,C级单位卫生状况为一般,不予评级单位卫生状况不合格。经评定,2021年我市共89家公共场所被评为卫生信誉度A级(优秀)单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住宿场所
二、游泳场所
三、沐浴场所
四、美容美发场所
五、商场
免责声明:大辽宁网所收集的资讯来源于新闻媒体或其他自媒体平台,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在转载过程中尽量保留原创机构及作者姓名,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